
为了盘活集体固定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益,扩大社会效益,经会议研究决定将寺脚社区原寺脚幼儿园教学楼、厨房、空场地一并进行公开招租,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公开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概况
位于新213国道嵩明北收费站旁寺脚社区河佑村村口,标的物占地面积约1200㎡,其中教学楼占地面积128㎡,共两层,每层4间;活动场地约300㎡。(注:出租面积以实际现场踏勘确认书为准)
二、竞租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及联合体外,均可参加公开竞价租赁;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及拖欠本小组及社区款项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公开竞价租赁。
三、标的物的性质和用途
原寺脚社区幼儿园为寺脚社区河佑村第一居民小组、第二居民小组集体共同拥有,寺脚社区投资打造的幼儿园。在2025年9月以前一直正常办学、正常使用,校园内环境优美,厨房、卫生间、监控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设施设备全部保持原样未撤离。此地块可用于商务办公。以上租赁物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土地性质及新增建筑物。
四、标的物租赁期限及价格
标的物租赁期限为5年,招租底价为2万元,租金一年一付,先交费后使用,在此期间,标的物如遇政府拆迁改造或社区集体征占用,租赁期限自行终止。
五、竞标和评标的方式
1.参与人须在竞价时向招租方交纳10000元作为竞标保证金,未中标者无息全额返还。
2.参与人数大于等于3名者即可公开竞价;
3.竞价需在起步价基础上,每加一次不得低于1000元,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权取得人。
4.中标者在招标结束后,嵩阳街道寺脚社区居民委员河佑村第一居民小组、嵩阳街道寺脚社区居民委员河佑村第二居民小组与其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清第一年的租金及租房押金等。如中标者10日内反悔不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则所交10000元作为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 竞价地点和时间
地点为寺脚社区居委会小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1日上午9点--9月20日下午17点止。
八 、报名地点
嵩阳街道寺脚社区为民服务中心(报名时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相关材料)。
九、招租联系人
杨师:13708420839
有关本次招租公告内容最终由招租方解释。
嵩阳街道寺脚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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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秀嵩阳 |编辑:顾燕波 陶晓艳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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