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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山新闻网2024-07-27
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严禁房产经纪公司
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转租转让等经纪业务的公告
近期发现,部分房产经纪公司违规发布公租房转租、转让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维护公租房正常运营秩序,确保公租房公平、公正、合理使用,现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二、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个人以任何渠道任何形式发布公租房转租转让信息及受理转租转让业务。对违规代理公租房出租转租的房产经纪机构及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和媒体予以监督举报,区房产交易评估管理所举报电话:0870-3193172;区住保中心举报电话:0870-2135120、0870-2132596。
特此公告!
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来源丨@昭通日报 微信(ID:ztrbwx)丨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值班领导丨马燕
编审丨张永刚
编辑丨尹婕
校对丨龙萍
投稿邮箱丨519045426@qq.com
广告咨询丨0870-319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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