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车主!你的车辆逾期未检验,请速自查办理→

为进一步推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小型普通客车(7座、8座)监管力度,严防小型普通客车带“病”上路行驶,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一批存在违法行为、逾期未检验的小型普通客车予以曝光,请以下车主尽快办理相关业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业务咨询电话:0875-6123400

附 7-9座逾期未检验(公告)表
这些车主!你的车辆逾期未检验,请速自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强制报废注销。
交警提示

小型普通客车逾期未检验上路问题突出,会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请逾期未检验的车主,尽快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加强车辆管理,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年检消除车辆违法行为,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到安全行驶、不闯红灯,不酒驾!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龙陵警方


编辑:李美兰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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