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2021年12月这些“两客一危一网”企业及车辆“被点名”!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  2021年12月 ——

违法曝光

关于2021年12月全市“两客一危一网”

车辆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等情况的通报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期通报“两客一危一网”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集中曝光交通违法突出的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一

 “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情况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01 交通违法情况

12月全省506家“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实施交通违法48630起。涉及我市106家“两客一危”运输企业1990起交通违法(见下图),占全省违法总量4.1%,同比下降79.32%,环比上升131.13%。

昆明交警


分别占全省公路、旅游、危化品车辆违法总数的1.53%、44.2%、43.56%。其中,公路客运企业12家697起,同环比分别上升432.06%、152.54%;旅游客运企业39家948起,同比下降89.26%,环比上升218.12%;危化品运输企业55家345起,同比下降48.28%,环比上升20.21%。主要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1602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59起)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94起)三类。


02 12月底交通违法“清零”情况

12月份,全市有21家“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共38起交通违法未处理(见下图)。其中,公路客运企业4家5起;旅游客运企业6家7起;危化品运输企业11家26起。

昆明交警


03 严重交通违法情况

1.超员违法情况。详见下表:

昆明交警


2.其他严重交通违法情况。详见下表:

昆明交警

04 交通违法突出运输企业

12月全市“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超过10起的企业有37家。其中,公路客运6家、旅游客运20家、危化品运输11家。排名靠前企业见下表:


昆明交警


二

 “两客一危”车辆交通事故情况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一)昆明恒鹏货运有限公司“12·8”亡人事故。2021年12月8日12时25分,郭某某驾驶昆明恒鹏货运有限公司云AD1011号危化品重型罐式货车,行驶至嵩昆高速清水收费站附近路段时发生事故。造成乘车人张某某被甩出车外受伤(死亡)交通事故。

(二)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12·18”群伤事故。2021年12月18日凌晨57分许,张某某驾驶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云A3Y56T号小型旅游普通客车沿天猴高速公路,行至K969+500米处时,追尾郝某某驾驶的陕KD8748(陕K548Y挂)号牵引车,造成8名乘客受伤,车辆受损交通事故。



三

 网约车交通违法情况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01 交通违法情况

12月份,全省有354家网约车公司驾驶员实施交通违法5364起。涉及我市90家网约车公司1585起交通违法(见下图),占全省29.55%。

昆明交警


全省交通违法超过50起的网约车公司22家,昆明占7家;超过100起的网约车公司9家,昆明占4家。详见下表:

昆明交警

02 10月份交通违法“清零”情况

12月交通违法未“清零”情况。12月份,全市还有60家网约车公司475起交通违法未处理(详见下图)。

昆明交警

03 严重交通违法情况

1.超员违法情况。见下表:

昆明交警

2.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见下表:

昆明交警



四

网约车交通事故情况

(简易程序事故)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五

 网约车交通违法情况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01 “两客一危”车辆“两逾”情况

1.车辆逾期未检验突出企业。

昆明交警

2.车辆逾期未报废突出企业

昆明交警

02重型货车、重型挂车重点企业“两逾”情况

1.车辆逾期未检验突出企业。

昆明交警

2.车辆逾期未报废突出企业。

昆明交警


六

 新增企业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01 新增企业

昆明交警

02 道路经营许可注销企业(车辆使用性质未变更)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蜀黍提醒


春节将至

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加之天气情况多变

交通安全风险突出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源头管理

督促驾驶人规范行车

各位驾驶人

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严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昆明交警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排版:杨碧惠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昆明交警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交警"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