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公告丨关于宜良公路分局养护生产设备和生产车辆出租公告

宜良之窗

根据《云南省公路局关于养护生产设备和生产车辆出租盘活的批复》(云高速〔2025〕237号)《昆明公路局关于养护生产设备和生产车辆出租盘活的批复》(昆路设﹝2025﹞229号)有关规定,宜良公路分局决定对一批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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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待出租养护生产设备和生产车车辆情况

宜良公路分局养护生产设备和生产车辆出租项目招租,本次公开招租主要为养护生产设备生产车辆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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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出租基本情况

1.养护生产设备和生产车辆位置:宜良公路分局东山机械化养护及应急中心(东山村)。

2.可租赁时间:在保障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可租赁,具体可租赁时间需联系确认。

3.租金:台班租金以市场价为基准(不低于评估价)与租赁方协商确定。

4.设备状况: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看样。

5.租赁方式:有意向承租的单位,可先联系宜良公路分局材机安全股办公室对接租赁时间,确定可租赁后须填写承租单位基本信息、租赁设备信息、租期、用途、使用地点等。确定承租意向后签订出租合同、安全合同和廉政合同。

6.保养维修、进出运输等具体联系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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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竞租人的资格及报名方式要求

1.项目的资格要求: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承租。

2.其他:联系时竞租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参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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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告期限

自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止。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竞租方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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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招租方信息

名称:宜良公路分局

地点:宜良县人民路78 号

联系人:宜良公路分局  潘宇航

联系方式:1366874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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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事项

1.租赁方须将设备租赁租金在指定日期内缴至财政专户。

2.运费及装卸等费用由租赁方自行承担。

3.出租设备和生产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安全文明作业,设备和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租赁方自行负责。


END

(注:转载请标注来源)


供稿:宜良公路分局

编辑:王夕允(实习)

初审:余青

复审:赵云星  

终审: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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