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云南省8地拟获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

云南省人民政府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云南省财政厅,经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对各州(市)推荐参加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申报的县(市、区)进行了评选。现将拟获得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的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






云南省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激励支持的县(市、区)名单

1.保山市隆阳区


2.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3.玉溪市华宁县


4.昭通市巧家县


5.昆明市盘龙区


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


7.临沧市永德县


8.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


公示时间截至2025年4月22日。如对公示的县(市、区)有异议,请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0871-64322363(兼传真);省财政厅,0871-63957303(兼传真)。


电子邮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08985436@qq.com;省财政厅,ynczfcy@163.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8室;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云南省财政厅综合处。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郑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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