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石林人参果产业发展,现西街口镇人参果分拣中心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实力、有诚意的企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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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位于石林产业园区西街口片区(石林县西街口镇西街口村与紫处村交界处),交通便利,临近主要交通干道,方便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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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及其面积:
48米×48米标准大棚2个(大棚内部空间开阔,部分搭建了阁楼,布局规整,可根据需求灵活划分使用区域),建筑面积4608平方米、大棚四周场院面积为4416平方米;办公用房1幢两层楼房,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及其场院400平方米;公厕以西的场院1000平方米;商务及交易服务中心以东耕地1500平方米。项目可以分区域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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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配备:水电设施齐全,稳定供应,保障日常运营。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参与竞租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租申请及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 报名阶段: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20日(上午9:00 -下午5:00,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西街口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0元。
2. 竞价阶段:竞租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下午2点,地点在西街口镇人大会议室。采用现场加价竞价的方式,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4000元。竞租者需提前熟悉竞价规则,按时参与竞价。




1. 租赁期限:本次租赁期限可根据企业需求为5-20年,租赁期自2025年5月1日起。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2. 租金标准:租金采用上浮方式计收,每五年上浮一次;第一个五年期间每年租金低价为400000元(如分区域承租的按组价方案比例计算),第二个五年期间每年租金上浮5%;第三个五年期间每年租金上浮5%;第四个五年期间每年租金上浮5%。最终租金以竞租结果为准。租金一年一付,承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后续每年租金需在上一年度租赁期满前1个月支付。



承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在租赁期间,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租赁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若出现违约情况,招租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大棚及相关设施设备,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及日常保洁(含分拣中心内公用公厕),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租赁期满后,应保证大棚及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正常损耗除外),否则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 承租人需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3. 招租方有权对大棚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违规经营、破坏设施等违约行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若整改无效,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 本次招租不接受转租,若承租人擅自转租,招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5. 竞标人务必自行现场勘查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标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
6. 竞价结束后,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20000元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未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在2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 联系人:李雪 13759525097
2. 联系电话:0871-67705493
欢迎各界有志之士前来咨询、报名,共同助力石林人参果产业迈向新台阶!
西街口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日

投稿邮箱:1482255938@qq.com




来源: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编辑:金晓芬
一审:堵绍娟
二审:朱 宇
三审:李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