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出租车,男子自毁“钱”途!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高压线,然而腾冲一男子竟酒后驾驶出租车。2025年3月10日,腾冲交警在腾冲市腾越街道观音堂小学门口检查时,发现云MT1***号客运出租车驾驶人李某一身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7mg/100ml ,已达酒驾标准。经民警了解得知:3月9日晚,李某驾驶云MT1***号出租车去朋友家玩,到了朋友家后就开始喝起酒来。聚会结束,李某以为休息个把小时酒劲就消散了,于是在3月10日01点42分,其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结果被腾冲交警查获。最终,李某被腾冲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保山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务必正视酒后驾车的危害,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营运车辆驾驶人更是要承担起安全责任,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高压线。@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云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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