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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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及消费者权益,2024年12月31日全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已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新国标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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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国标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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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性能要求。

2.改善了制动性能要求,缩短了刹车距离。

3.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4.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增加续航里程及实用性。

5.完善电动机性能要求,确保车辆爬坡能力的同时防止超速行驶。

6.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

7.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落实互认协同及“一车一池一充一码”。

8.要求区分并标明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

9.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对于除经营性用途之外的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10.要求明确标示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

11.新增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生产企业应具有与产能相匹配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车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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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企业销售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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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2.所售车辆需符合以下核心技术指标: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3.销售时须主动提供车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一致性证明材料。

4.不得擅自解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或电动机。

5.不得加装车篷、座椅、储物箱等改变车辆外形结构影响安全行驶的装置。

6.销售过程中需向消费者告知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法律风险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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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大消费者安全使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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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购合规车辆: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具有CCC认证标志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主动索取车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及产品一致性证明材料。

2.拒绝非法改装:不得擅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包括解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或电动机等行为。

3.安全使用车辆: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头盔,不得进楼入户充电,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4.鼓励投诉举报:发现销售门店存在非法改装、销售非标车等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5.对于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鼓励消费者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更换为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鼓励消费者定期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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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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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的实施是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市民积极支持并配合新国标的实施工作,共同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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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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