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贷款对象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三)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四)刑满释放人员;
(五)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七)返乡创业农民工;
(八)网络商户;
(九)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十)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
(十一)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创业者均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02
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在石林县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依法合规经营(含网络商户);
(二)满18周岁,女性:年龄+贷款期限≤52岁;男性:年龄+贷款期限≤57岁;
(三)申请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且未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除外);
(四)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五)创业人员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六)创业人员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夫妻双方累计不超过3次;
(七)借款人获得贷款后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
03
贷款额度及还款方式
👉贷款额度 ●●○
最高不超过30万元,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的110%。
最长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及利息 ●●○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
(2)“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贷款合同签订日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日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日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个人承担1.7755%(以30万元为例,贷款人每年承担300000 X1.775%,等于5325元的利息。
04
贷款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租房(租赁) 协议复印件;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复印件;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城镇户口的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5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6)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复印件,备用联系人提供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7)贷款审批表、借款承诺书、担保承诺书、工资证明相关表格到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处领取。
05
贷款办理
携带相关材料到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咨询办理;
携带相关材料到团县委办公室(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0楼咨询办理)。
联系人:刘俊良
联系电话:0871-67796279

投稿邮箱:1482255938@qq.com




来源:石林青年汇
编辑:金晓芬
一审:蒋 乐
二审:李彦麟
三审:李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