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刘亚旭


推 荐 阅 读


受各因素叠加影响
芒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
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芒市发布紧急通知
采取进一步应急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具体如下↓↓↓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采取进一步应急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受不利大气扩散条件、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外来大气污染物输入各因素叠加影响,芒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2021年3月27日21:00起,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100即将持续2天(48小时)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日均值>35微克/立方米,且污染过程仍在持续。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进一步应急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五停”管控措施
从2021年3月29日22:00起,芒市建成区内启动“五停”管控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一)停止建成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建设。
(二)停止建成区内企业或单位燃煤设施生产使用。
(三)停止建成区内货运车辆和渣土、砂石等物料运输车辆运输通行,过境城区货运车辆、渣土、砂石等物料运输车一律从高速公路通行。
(四)停止建筑、市政涂装行业室外喷涂、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五)对汽车维修店行业,停止喷涂、晾置、烤漆等经营活动。
二、继续加强其他污染防治管控措施
(一)限产限排。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施差异化管理。
一是按照《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要求,水泥企业烟气综合脱销率未达到60%的,严格限产限排。废气排放未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企业一律停产。
二是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云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云环通〔2019〕125号)要求,加大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力度。对挥发性有机物年生产量大于10吨的企业,未达到综合治理相关要求的,严格限产50%。
(二)降雨增湿。制定并适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人工增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合适的气象条件,适时采取人工降雨。在城市重点区域、主要道路增加洒水、雾炮车喷雾频次。每小时不低于2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轻环境空气污染。
(三)暂停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严格加强管理,暂停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采取其它清除措施。
(四)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各乡镇(农场)及时加强秸秆禁烧巡查,按照德宏州颁布实施的《德宏州乡村清洁条例》规定,严厉查处露天焚烧行为。
(五)加强城市扬尘综合管理。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对不严格落实防尘措施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工地,要求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对超过三个月的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六)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大城市道路及入城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对城市灰尘、泥土较大的城市道路应采取人工清洗措施。
(七)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严格贯彻落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38号)要求,在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鼓励、倡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八)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德宏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环发〔2019〕206号)为指导,推动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4S店等重点行业(领域)发挥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鼓励源头原料替代。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督促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管理台账、自行监测等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严厉打击惩处无证排污、超标排污、逃避监管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九)推进矿山扬尘综合整治。严格督促做好矿山采矿扬尘防治,重点督促落实采矿面开采、破碎、上料、卸料、运输等全过程扬尘防控措施,加强矿山道路硬化和洒水降尘,加大雾炮机、洒水车的使用,严格要求出入矿区运输车辆做好物料覆盖。
(十)严控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加大对芒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严格审批燃放烟花爆竹申请,主动发现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一)倡导文明祭祀。及时制定发放文明祭祀宣传材料,清明节期间,继续组织在各集中墓地路口设置卡点,加强文明祭祀活动的宣传,禁止燃烧香钱纸火。
(十二)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水泥、砖瓦、有色金属冶炼、木材加工、非金属再生利用等行业为重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在线监测及中控系统数据真实有效,企业各项减排措施真正发挥环境效益。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责编:刘亚旭


推 荐 阅 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