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