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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注:转载请标注来源)
来源:宜良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张琳梅 校对:李维义
审核:余青 焦晓慧
终审:李婷 赵云星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宜良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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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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