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兄弟情” 马龙2男子同桌喝酒、同时醉驾、同地被查!

兄弟哥俩好


一起吃饭


一起喝酒


一起开车


一起被查


刚刚分别


又再次见面



醉驾1


11月15日晚,马龙交警大队民警设点查处酒驾,20时23分,马龙城区锦新路路口150米处,驾驶人查某华驾驶一辆轻型多用途货车行至检查点,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47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查某华体内酒精含量为159.9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醉驾+1


20时39分,驾驶人刘某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至检查点,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15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刘某华体内酒精含量为167.01mg/100ml,同样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发现,查某华、刘某华当晚竟是同桌共饮,两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



曲靖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价,禁止酒驾。


云南曲靖交警


云南曲靖交警


云南曲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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