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近日,昆明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保障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以下为通知全文: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缴存人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更好满足缴存人家庭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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