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宅建筑层高不得小于3米

10月15日起,新修订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施行。新规调整,与市民生活、居住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住宅建筑层高、住宅阳台面积、电动车停放空间等,《规定》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层高不得小于3米。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日报掌上春城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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