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一定要放三角警示牌

2024年8月4日上午11点左右,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昌保大队民警巡逻至昌保高速公路保山往昌宁方向K83公里处,发现云M***78号小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辆未打双闪,也未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标志。经民警了解得知,高某驾车行驶至该路段时车辆行驶中发生异响,随后右后轮爆胎,其正打算联系施救。了解情况后,民警帮助高某将车辆备胎换上。并对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故障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保山交警提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要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一定要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牌。@云南交警 @云南警方 @保山警方保山交通警察保山交通警察保山交通警察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保山交通警察"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