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信息港讯 为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电动车市场的良好秩序和交通安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管理,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按照《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小板桥街道片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现状,小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从3月1日开始到3月15日,持续开展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华潮电动车大世界、晨航电动车市场和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了摸底,填报摸底调查表,并结合辖区摸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内和市场外的电动车销售商户切实加强自律,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对华潮、晨航两个市场、两个商会(云南省电动车商会、昆明市电动车协会)分别进行约谈,发放和签订1套4份的《企业约谈通知书》《企业约谈记录表》《承诺书》《工作建议书》,并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

强化内部合规管理。建议电动车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严禁“拼改装”等行为的规范和标准,确保产品安全、合规;明确产品标识与公告。建议企业在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文件中明确标注车辆的原始参数等情况,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提升技术研发与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推出更加安全、性能稳定的电动车产品,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加强消费者教育与宣传。建议加强对消费者的电动车安全使用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产品认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电动车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电动车生产、销售、“拼改装”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操作;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企业必须对电动车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电动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对电动车提供维修、保养等技术支持,确保产品的正常运行;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电动车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检查组执法人员还重点检查了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执行新国标、有无3C产品认证;电动车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现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行为等问题。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执法车辆9车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7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