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暗算”了我的座驾?

对于很多人来说,车不仅是出行的交通工具,甚至已经成为了家里的一员,平时都百般爱护,稍微有点磕磕碰碰都很心疼,要是碰上爱车被人故意刮花,那可真是心都要碎了。
近日,马龙的陈女士遇到了一件糟心的事,自己停放在路边的“爱车”,被人划花
心疼不已的陈女士随即报警。
“太气人了”,“前不久刚买的新车”…一见到民警,陈女士就马上诉说自己的遭遇。经过现场查看,民警发现该车车身被划伤多处,均伤及底漆。
经深入调查,民警确定嫌疑人为唐某,并依法对其进行传唤调查,面对民警询问,一开始唐某坚称不是自己所为,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唐某才改口承认。据唐某交代,因觉得陈女士停放车辆处于其店门旁,影响其生意,遂用小刀将车辆划伤。
目前,唐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恶意刮花、划伤汽车,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除需赔偿外,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争执纠纷,多协调沟通,或选择报警,切不可图一时之快,做后悔莫及之事。云南曲靖交警云南曲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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