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责任,强化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的普及面,近期,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各项要求,对昆明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LED屏滚动播放等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内容,一方面对什么是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什么、谁应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履行哪些责任、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履行哪些责任及农产品经营者不得销售哪些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详细宣传讲解,要求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加强学习,提高自律意识,守法经营,让群众“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
另一方面,向经营户发放《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食品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 的提醒告知书》,告知经营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要求经营户立即对各自使用的照明灯具等开展自查,对使用中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一律停用,更换其他灯具设施。市场开办者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
活动中还对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情形进行了讲解,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通过活动增强了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群众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