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拍卖出让"2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昌自然告字〔2023〕05号

    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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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0728日至20230818日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0728日至20230818日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817时,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必须为法定工作日。(备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竞买人于拍卖活动前2天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交款人名称应当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一致,竞买保证金交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行,账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53050172733600000317,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0818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23082115时。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30日内一次性付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七、根据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在昌宁县境内存在拖欠土地价款、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擅自改变用途、不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等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八、土地竞买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注:以上网站均在竞买报名时由土地实施人及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竞买的各申请人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竞买申请人,一律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报名)。
九、联系方式
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杨先生15987518777
杨女士13987540425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人:
杨先生0875—7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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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28日


来源:云南远大拍卖、 茶香昌宁


编辑:李美兰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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