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酒司机”在一次酒驾被处罚后都会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法律权威,不惜以身试法,成了名副其实的醉驾“钉子户”。
2023年5月4日,潞江坝一名小伙刀某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民警查获,经查,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然而经查询,民警发现这已是刀某第三次酒驾被查。2019年2月18日刀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2020年3月8日刀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危险驾驶罪被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15日,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而这一次刀某除了酒驾外,还涉嫌实施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逾期检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定、合并执行,依法对刀某处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2700元的处罚。4年时间3次酒驾,如此“游戏”人生,民警深感无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云南交警 @云南警方 @保山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