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玉溪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坚持稳中求进,不断巩固经济回升趋势,但消费市场发展依然不容乐观。
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1-4月,玉溪市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6.7亿元,同比下降3.8%,增速较1-3月收窄0.7个百分点,低于全省(9.7%)13.2个百分点,排全省第16位。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4.6%,比3月份回落2.2个百分点。
(一)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稳步增长。限额以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6.8%,排全省第8位,排滇中五州市第4位。
(二)全市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持续回落。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下降20.5%,排全省第16位,排滇中五州市第5位。
(三)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快速增长。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长49.8%,排全省第8位,排滇中五州市第3位。
(四)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持续增长。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0.7%,排全省第12位,排滇中五州市第5位。
二、存在问题
(一)批发业销售额负增长企业比重较高。一是全市319户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中156户负增长,占比48.9%;二是果品、蔬菜批发企业经营形势依然严峻,1-4月销售额同比下降39.5%,下拉全市限上批发业7.0个百分点;三是全市155户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企业中76户负增长,下拉全市限上批发业13.8个百分点。
(二)零售业重点企业负拉动情况突出。一是重点零售企业部分业务停滞,经营大幅下滑;二是全市55户汽车销售企业受政策和市场影响27户负增长,下拉全市限上零售业2.8个百分点。
(三)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速排位回落。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虽然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但是普洱、版纳、丽江等重点旅游州市去年受疫情影响,营业额增速较低,今年在去年低基数的基础上增速大幅上升,全市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速在全省排位相对回落。
三、促进全市消费市场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落实民生保障,提升消费能力。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谋划实施系列强保障促消费活动,拉动成品油、日用品、汽车、药品、图书、家电等产品销售额回升,引导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开展更多节假日优惠活动,增强居民消费意愿。
(二)强化主体培育,抓好达限入统。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加大企业培育入统力度,同时做好月度入库企业数据上报指导工作,深入走访调研企业、分析存在问题、指导完善台账,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三)聚焦助企纾困,推动政策落地。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宣传解读已出台促消费政策,进一步明确优惠政策适用规则和范围,同时畅通企业反馈渠道,密切关注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各行业企业合理诉求意见,助力企业切实享受政策优惠。
签发:赵光能 审核:杨霞 拟稿:于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