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e路同行,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筑牢校园网络安全防线,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石林检察院走进鹿阜中学给900余名学生送达“e路同行,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知识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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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检察干警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网上自我保护、手机网络安全等知识,围绕网络交友不慎、刷单骗局、出卖出借个人实名账户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观看网络安全宣传视频、结合典型案例、互动问答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法明理,教育引导学生健康、绿色上网,不沉溺于虚拟时空、不破坏网络秩序、不浏览不良信息、不侮辱欺诈他人,不侮辱欺诈他人,帮助学生辨别网络陷阱,警惕最新网络诈骗手段,自觉抵制不良信息,掌握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提升自身网络安全意识和防骗、识骗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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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活动,不仅提升了青少年辨别网络违法犯罪陷阱、拒绝不良诱惑的能力,也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健康上网、依法上网、文明护网的网络安全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将此次活动中学到的网络安全知识传递给家人、朋友,人人依法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共筑国家网络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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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石林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依托“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防微杜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点亮法律的护航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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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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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防骗“五不要”

*不要轻信中奖、红包、违法洗钱等;

*不要回拨陌生信息提供的联系方式;

*不要点击免费领奖、红包链接、视频相册等陌生链接;

*不要透露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行卡号等一切隐私信息;

*不经核实的情况下,统统不要转账。



2.网络防骗“两核实”

*核实可疑信息。陌生可疑的短信、电话、QQ微信、邮件、通知等等,只要拿不准的情况,都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核实转账请求。他人要求借钱、打款、线上支付、充值等,所有金钱往来,一定要当面或打电话联系到本人进行确认。



3.网络防骗“不见面”

*在网上交友时,尽量使用虚拟的昵称、电子邮箱等方式,尽量避免使用真实的姓名,不轻易告诉对方自己的住址、电话号码等有关个人真实的信息;

*不要轻易与网友见面,如果与网友见面,要有自己信任的同学或朋友陪伴,尽量不要一个人赴会,赴会的地点尽量选择在公共场所;

*在网络聊天时,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或来历不明的文件,往往这些链接或文件会造成系统崩溃或被植入木马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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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昂娟  :第一检察部 

编辑:杨东辑  |校对:李霞  审核: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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