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森林火灾案例,教训深刻!
来源:石林融媒2023-04-17
一、实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

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普洱市医保经办服务机构等线上、线下渠道自愿为其配偶、父母、子女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添加进个人账户支付人员名单的人员就诊时,可使用参保人医保凭证(含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下同)在定点医药机构实时划扣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足的由就诊购药人自付。
个人账户共济绑定须知







二、普通门诊报销规定。普洱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政策范围内费用),包括:药品、检查、治疗、诊断、检验、手术、护理、医用耗材等费用,纳入普通门诊保障。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下同),参保人员每次普通门诊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下同)3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元。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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