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为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的疫苗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公众使用疫苗安全有效,根据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疫苗储存运输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通知精神,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辖区实际,2023年3月1至3月22日,对辖区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工作目标,确保疫苗监管安全。此次储存运输环节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规范疫苗储存运输质量监管,健全完善预防接种单位疫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疫苗储存运输质量安全。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监督检查有依据。对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对参加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章,做到心中有数。明确指出针对疫苗接种单位的人员与制度管理、储存运输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疫苗储存运输要求、储存运输温度监测及记录状况、储存运输中温度异常情况管理及发现问题报告等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改。


三是注重现场检查,突出重点环节。此次疫苗储存运输环节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任务,对疫苗接种单位含新冠病毒疫苗、常规疫苗、狂犬疫苗、新生儿接种的四类疫苗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疫苗类别多、检查项目多、任务重,呈现了“两多一重”的特点。疫苗运输和疫苗储存两个环节,环环相扣、相依相生,实地检查通常疫苗的实际运输日不是当日发生日,针对这种情况,现场执法人员相互紧密配合,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查看台账记录的相结合的方式展开。一是现场重点检查验收合格的疫苗是否按照规定的温度要求储存,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是否定期对储存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以及医用冰箱、保温箱、温度监测等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且运行正常;二是对运输环节,采取查看台账记录,边查看边提问,对通过使用保温箱自取的方式,询问疫苗位置的放置、温度计位置的放置、冰排位置的放置是否规范,查看相关台账记录是否合规,有无补录、代写、涂改等违规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疫苗接种单位8家,认真填写《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监督检查表》。加强宣传发动,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将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从事疫苗储存运输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困难,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制订整改措施和办法,狠抓整改落实,切实落实疫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