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正英同志辞职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正英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3年3月24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王正英同志申请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正英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编辑:何健美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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