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信息港讯 为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的疫苗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公众使用疫苗安全有效,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发挥监管职能,对辖区疫苗接种单位(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常规疫苗接种门诊、犬伤门诊、产科门诊)开展疫苗储存运输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一、组织学习,统筹安排。组织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按照区局文件要求,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5个疫苗接种单位,在时限内完成2023年储存运输环节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二、落实职责,加强监管。本次专项检查一是重点对新冠病毒疫苗、常规疫苗[含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一类)、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的人员与制度管理、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储存运输温度监测、储存运输管理及储存运输中温度异常处理等内容。二是重点检查接种疫苗所使用的一次性无菌注射器的合法性,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存在无证、失效、过期的问题,购销渠道是否合法,产品是否具有合格证明文件,确保产品来源合法、产品安全、储存合规、使用规范。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监督检查表》内容逐一对标检查,同时,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的要求,全面开展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工作自查,切实落实疫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中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确保了疫苗储存运输质量安全,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的疫苗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公众使用疫苗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