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开始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日前,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如下

👇👇👇


一、条件标准


(一)应为在云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企业合规经营情况)。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评价、认定标准。


(四)直通车条件


满足科技奖励、研发机构、新增股权融资、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4项条件之一相关要求的企业,可享受直通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程序,具体详见附件7。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科技奖励、研发费用总额、新增股权融资、“创客中国”全国500强4项条件之一相关要求的企业,可享受直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程序,具体详见附件7。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照《申报流程图》完成申请。


县级工信部门核查企业合规经营情况。核查通过的,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以下简称“管理端”,对应账号和密码由州市工信部门提供至县级工信部门)向上推荐,收集一式两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直通车申报材料、一般类申报材料区分开),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上报至州市工信部门。


州市工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实地抽查。通过的从“管理端”向上推荐,同时将一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直通车申报材料、一般类申报材料区分开)、《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上报。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按照《申报流程图》完成申请。


县级工信部门核查企业合规经营情况。核查通过的,在“管理端”向上推荐,收集一式两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直通车申报材料、一般类申报材料区分开),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上报至州市工信部门。


州市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组织实地抽查。通过的从“管理端”向上推荐,同时将一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直通车申报材料、一般类申报材料区分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专精特新优质企业是今后工信系统培育支持的重点,请各级工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充分挖掘梳理,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强化辅导服务,争取更多企业纳入培育范畴。


(二)请申报企业将附件2、3要求上传的佐证材料,逐项命名,并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三)请各州市工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初审通过的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直通车申报材料、一般类申报材料区分开)报送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楼516室(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风东路209号,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0871-63343851)。汇总表格发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处 庞老师 0871-63512663


邮箱:ynsmegov@126.com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查看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秦建佳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