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台《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同时,云南配套制定了《云南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云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指引》对具备较好工业基础、较好发展条件的百亿级开发区分别确定主导产业方向,避免恶性竞争、产业分散。各开发区主导产业以产业强省“1+7+5”系列文件为基础,国家级开发区确定2-3个主导产业,省级开发区原则上确定1个主导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评价办法》充分体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开发区功能定位,分别设置省级高新区、经开区、产业园区和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开发区资金奖励、晋级淘汰、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引导激励全省开发区聚焦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投入产出效益和竞争力,争先进位、竞相发展、不断提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陆晓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