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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022-12-26 23:34
来源:“云南发布”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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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五华发布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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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发布”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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