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文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清风耿马

据临沧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耿马自治县委批准,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对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文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文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将公款占为己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朱文强不知敬畏,背离初心使命,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耿马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耿马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文强开除党籍处分;由耿马自治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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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沧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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