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原副主任李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清风耿马

据临沧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耿马自治县委批准,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对耿马自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原副主任李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期间,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公款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李茹背离初心,不知敬畏,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耿马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耿马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茹开除党籍处分;由耿马自治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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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沧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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