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隧道里的“微创手术”
来源:昆明铁路2022-11-25

近日
保山市施甸法院
依法判决两起因不慎用火
案件一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犯罪嫌疑人罗某达从家中到自家地里做农活,到了当日12时许,其因肚子饿,便到地边的窝棚里做饭吃。期间窝棚边吹起风,导致窝棚内的火塘里的火星向四周飘落,因窝棚是由草、木柴等搭起, 窝棚被点燃后,接着烧到被褥,后向周边山林蔓延,造成了森林火灾。

法院审理
施甸法院审理后得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罗某达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罗某达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件二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犯罪嫌疑人杨某和一个人到自家山地去种地,期间为了方便种地,用其携带的电子打火机燃烧其已抓拢在地上一石头旁的玉米秸秆和杂草,突然遇到吹风,燃烧的玉米秸秆和杂草被吹到地旁边的板栗树山地,导致周边四个村寨的山地和森林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火灾。

法院审理
施甸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和已构成失火罪。但在发生火灾后,杨某和及时报案,并在现场积极扑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自首,并积极赔偿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法条链接

法官提示

天干物燥
火灾隐患突出
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预防森林火灾,守护绿色家园
防范森林火灾刻不容缓

往期精选




云南政法融媒体中心
出 品
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杨永嘉 邓珺文
来源:施甸法院
保山市委政法委
转载请注明出自公众号
云南政法(ID:ynzfy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