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施锦峰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云南省第二监狱原一级高级警长施锦峰(正处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西双版纳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施锦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施锦峰在担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计划基建处副处长、处长和科技信息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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