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4日
红河州金平县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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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

金平县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
2022年11月4日,我县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经流调溯源,其行程轨迹如下:
11月1日(星期二)
09:00—10:57 从十里村热水塘村回同心寨家中取物后到县城;
10:57—11:03 在县农村信用社总部办事;
11:03—11:27 在滨河路壹号汽车美容店办事;
11:27—12:10 在小黑桥朋友家;
12:10—12:47 在广式小吃店用餐;
12:47—14:30 在TH台球俱乐部;
14:30—14:34 在雪中送炭购物;
14:34—14:37 在青草地果园购物;
14:37—14:45 在美人窝购物;
16:20-16:44 在十里村大山街村理发店理发;随后返回十里村热水塘村,未外出。
11月2日(星期三)
上午在十里村热水塘村活动;
15:05-15:10 在白马河村桥头小卖部购物;
15:10-15:15 在十里村大山街村快递寄存点取件;
15:23-16:00 在十里村大山街小吃店用餐,随后返回十里村热水塘村,未外出。
11月3日(星期四)
在金河镇十里村热水塘村活动,11月3日晚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后随即管控,之后转运至医院救治。
当前,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请与上述轨迹有时空交接的人员自行居家隔离,并第一时间主动向网格员电话报告,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和管控。
对知情不报或故意隐匿个人活动轨迹,不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一律严肃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附件:县、乡指挥部联系方式
金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5日
附件:
县、乡指挥部联系方式
县指挥部:0873-5435032,0873-5438975
金河镇:0873-3051481,0873-3051490
勐拉镇:0873-5431205
金水河镇:0873-3041291
者米乡:0873-5420116
铜厂乡:0873-3041100
营盘乡:0873-5400320
老勐镇:0873-5390002
老集寨乡:0873-5460017
阿得博乡:0873-5380119
大寨乡:0873-5450309
沙依坡乡:0873-3051606
勐桥乡:0873-3051599
马鞍底乡:0873-5308800
金平农场管委会:0873-5430121
11月4日
红河州金平县发布
关于对金河镇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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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
关于对金平县金河镇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年11月4日,金平县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及时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对金河镇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11月4日12时起至11月6日24时对金河镇金沙社区、仙人洞社区、北门社区、喜望桥社区和广街村委会实行临时静态管理,并组织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二、静态管理期间,全体居民一律居家,服从网格管理。因病、因学、因丧等特殊情况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网格长报备后方可出入静态管理区。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及车辆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
三、静态管理期内暂停各类集市交易,群众必需生活物资和滞留人员所需物资由县指挥部后勤物资保障组指定服务点配送,配送服务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社区管理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县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5435032,5438975。
金河镇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051481,3051490。
附件:金平县金河镇静态管理区域图
金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4日
附件:
金平县金河镇静态管理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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