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头盔、守交规!电动车违法曝光第66期

昆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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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曝光行动。


逆行、闯红灯

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占用机动车道

......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任性违法

看着真让人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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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昆明交警持续对电动自行车

开展整治行动

严查严纠各类非机动车的

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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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动车驾驶人驶入机动车道

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并为其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促使电动车乘骑人提高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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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一定牢记

请广大电动车乘骑人员

戴头盔、守交规

从自身做起

做交通文明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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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本期的电动车违法曝光

一起来瞧瞧有没有你认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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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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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机动车道

云A E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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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 E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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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 WS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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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 W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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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 YA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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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骑行人

一起来看相关法律链接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小伙伴们

严守法规,拒绝违法

安全骑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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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交警一、十大队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编辑:李璠

设计:李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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