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至5343元

十年来,云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31.05亿元,全省平均每年有441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75.8万人次得到临时救助。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2012年底的1674元提高到今年的5343元,增长219%;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从288元提高到700元,增长143%;特困人员月生活标准从104元提高到910元,增长7.8倍;临时救助标准实现城乡统筹,乡镇审批额度和救助封顶线大幅提高。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分别惠及61.44万困难残疾人和48.49万重度残疾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17万人次。进一步拓展申请渠道,努力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先后推出“一部手机办低保”“政府救助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不出户、不求人”的申办服务。2021年来,累计受理22.8万多件救助申请,对13万余户、43万余人次实施救助。建立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等540.44万人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马斌)云南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至53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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