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已实现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

十年来,云南省聚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先后多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7月1日起,集中养育儿童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90元,散居养育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指导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90元,较2012年分别提高2.6倍、4.5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儿童福利机构36个、儿童之家1.4万余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对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消除关爱保护盲区,组织州(市)、县、乡三级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探访看望和“亲情连线”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让留守“花朵”在阳光下绽放。(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马斌)云南已实现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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