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网民举报,原来是开车没有“小本本”


昆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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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认为自己会开车就行

只要有技术 何须考证

蜀黍提醒:快停止这危险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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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昆明公安交警接到“春城好网民”举报称:

一李姓司机

经常驾驶一辆“川B”牌照的黑色比亚迪

该司机涉嫌无证驾驶

且驾驶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

辖区交警十大队迅速对嫌疑车辆展开调查

根据网友举报线索

办案民警运用科技手段研判该车行车轨迹

并于2022年8月8日11时许

在昆明市盘龙区某小区地下停车场

将被举报车辆及驾驶人李某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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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该驾驶员李某确实无驾驶资格

在民警的询问下,李某当场承认:

“车是朋友的,(自己)偶尔驾驶这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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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李某因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扣留了涉案机动车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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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补给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

更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这是因为无证驾驶人员

往往欠缺

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

更易滋生交通违法和诱发交通事故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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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必须合法取得驾驶证

才可以上道路行驶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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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警十大队

设计:汤思琦

编辑:李璠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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