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
悬赏公告

截图自“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内容如下↓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执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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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毕俊辉
公民身份号码:530112********2334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大龙洞村5号。
执行案号:(2022)云0112执3970号
执行依据:(2021)云0112民初18474号
执行标的:199721.94
悬赏金额: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下落并能使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奖励金额为实际执行到位案款金额的10%。
申请执行人胡子龙与被执行人毕俊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21)云0112民初184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毕俊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2年4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毕俊辉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0871-68105354 姜法官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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