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年留抵退税规模预计达到700亿元左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部分税费减按5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政策。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2022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200亿元以上。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岳修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