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返)永仁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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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楚雄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调整来(返)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9号)》精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来(返)永人员疫情防控管控要求动态调整如下:

一、所有来(返)永人员

所有省外来(返)永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或单位、部门、企业进行报备;所有省外来(返)永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主动配合扫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入永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入永交通卡点、车站、酒店等公共场所均要查验所有来(返)永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对健康码红黄码人员、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就地管控,迅速报告县指挥部。

二、国内涉疫地区分类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对来(返)永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常态化调整,划分为A、B、C三类风险区。A、B、C三类地区的划定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公开发布。

(一)A类地区

1. 国内各地公布的高风险地区。

2. 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

(二)B类地区

1. 国内各地公布的中风险地区。

2. 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涉疫地区。

(三)C类地区

1.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的地区。

2.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不带“*”,但经风险研判后有较高疫情外溢风险的地区。

三、国内涉疫地区来(返)永人员分类管控措施

(一)A类地区来(返)永人员管控措施

14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永人员:即日起抵永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B类地区来(返)永人员管控措施

14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永人员:即日起抵永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C类地区来(返)永人员管控措施

从C类地区来(返)永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四、其他

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上述人员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降低省外输入病例引发本地传播扩散风险。

即日起,来(返)永人员相关防控措施按本通告执行。如有违反通告内容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永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县指挥部 0878-6044204         县疾控中心 15987846643

永 定 镇 0878- 6714073         维 的 乡 0878-6891199

莲 池 乡 0878- 6851021         猛 虎 乡 0878-6821199

中 和 镇 0878- 6841199         宜 就 镇 0878- 6811199

永 兴 乡 0878- 6881199



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来源:永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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