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排头兵”】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消费者主张权益,消费者订制木门获“退1赔3”赔偿共19196.8元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罚则”,使经营户充分认识到其生产制作的木门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了先期订制费用4799.2元“退1赔3”共计19196.8元的赔偿,圆满解决了消费纠纷。
消费者对这一事件的处置表示满意,称赞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在这一事件中,经营户也认识到“不管价格昂贵或是便宜,都要保证交付质量合格的商品”的重要性。
来源:资讯频道2022-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