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排头兵”】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消费者主张权益,消费者订制木门获“退1赔3”赔偿共1919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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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责,是“争当排头兵”活动中以“关注小切口,实解民生大问题”的具体落脚点。

近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环境建设和广告监督管理科接消费者投诉,称其在一商家定做3道木门、2道拉门,在未签订合同,仅在微信聊天记录中约定松木实木、铝合金厚度、样品款式后,向商家支付了定金5000元整。收货后,发现与约定款式不符,铝合金厚度与约定不符,外观有明显瑕疵,由此向商家要求退货退款被拒,继而向12315进行了投诉,要求商家进行退1赔3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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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1赔3”是针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认定商家的欺诈行为是达成赔偿的必要条件。为帮助消费者主张权益,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向省质检院申请对5道订制门进行质量鉴定,同时向经营户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事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罚则”,使经营户充分认识到其生产制作的木门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了先期订制费用4799.2元“退1赔3”共计19196.8元的赔偿,圆满解决了消费纠纷。

消费者对这一事件的处置表示满意,称赞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在这一事件中,经营户也认识到“不管价格昂贵或是便宜,都要保证交付质量合格的商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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