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周刊|《清代丽江文书档案汇编》概说(杨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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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丽江文书档案汇编》概说


杨林军(丽江师专)


清代之于丽江可以算是巨变的年代。从制度层面看,土司土官制度改为流官制,官员来自中央派遣,直接管理地方,按照清代规制设置,成为中国版图上制度一体化的边疆地方;从传播汉文化角度看,以纳西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文化占主导地位的区域,在流官大力倡导和移风易俗施政下,汉文化得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传播,从官学到私塾,培育出大量人才,为后世现代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从社会发展视角看,半奴隶半封建社会形制过渡到完全意义上的封建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具有了法律层面的约束和规范,官员任免、赏罚案件的文书也不断送达皇帝手中。

清代200多年来如此漫长,丽江近190年的流官制度下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可以查阅正史,亦可以查阅省府志书,但多为概括性记载和流水式记录,除个别影响全国、全省的历史事件外,均难以接触到第一手文书档案。即便是从今天的规制来说,官府文书属于档案类别,需要保密。无论是丽江还是云南省的档案馆资料中,涉及清代丽江的史料不是很多。随着国家对档案资料和历史文献资料不断公布,我们就有机会查阅到更多的丽江文书资料。近年来,经过查阅发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清代丽江文书资料600多份,绝大多数内容为第一次发现。对于丽江而言,如此重要的史料长期以来躺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里,想看的看不到,听都没有听说。为此,我们利用丽江的各种资源优势,着手整理了这批档案,目的就是及时抢救、整理和刊布,丰富丽江史乘,引起学者关注,辩伪存真,资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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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理清代丽江档案文书的缘起

文化是软实力,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是社会进步的压舱石。丽江有着收集、整理和研究历史文化的传统。方国瑜先生是全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擅长史料收集、整理和研究,是丽江古城人。他一生收集和研究史料,汇编为《云南史料丛刊》,执西南史地研究之牛耳,成为云南史学研究的“巨擘”,誉为“南中泰斗”。丽江市古城区历来重视文化建设、重视文化挖掘和整理工作,近年来,古城区政协认真落实“文史政协”要求,注重文史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已取得丰硕的成果,极大推动了古城区文化建设和发展。古城区政协文史委对这一批文书档案很重视,及时列为年度重点提案,由政协主席督办。两年来,课题组深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及江苏、浙江、贵州等地的档案馆按图索骥,获得近400份有关清代丽江府文书资料,现已编订成文本卷和影印卷两册,弥补了古城区乃至丽江市清代史料之不足。

二、收集、整理经过

在收集有关丽江史料时接触过不少清代文书档案,总觉得官府文件没有多少史料价值。后来在研究中发现,这样的史料文献其实也很重要,史料真实性也很强,就事论事、当事人谈当时事,读了很有现场感。于是,就着手收集这方面的史料,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第二历史档案馆的官网上查阅到一些目录,但没有机会去接触。随着2020年古城政协把此事提上议事日程,才有机会召集人员开展此项工作。政协人才济济、门路广通,课题组联系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职能部门,谈了我们的来意和要求。由于时间原因,第一次去基本没有见到第一手资料,但获得了有关丽江府的文书档案目录,约有570多条。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课题组花了5天时间在第一历史档案馆查阅、抄录档案,不断梳理着有关丽江的人和事。第一历史档案馆已经将档案处理成电子文档,在查阅资料室查看、摘录很是方便。不方便的是,只能在提供的电脑上录入,每次去只能拷贝几份资料。我们抄录了一部分资料,拷回一些资料。同时,我们请在北京的朋友继续抄录这些珍贵的资料。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开始,再次去抄录的设想就没有实现,因此为未能窥视全貌而留下了一些遗憾。

从第一历史档案馆开放的资料目录看,涉及丽江的文书最早是雍正元年之后,乾隆时期建制不断完备,文书档案也不断丰富。除了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资料外,我们在其他“档案丛书”里也发现了一些清代丽江府的资料。于是,我们就辑录了近20份清代丽江府的资料,这一部分恰恰在第一历史档案馆目录中没有出现,弥补了清代初期丽江府史料尤其是丽江府“改土归流”前后的一些史实,有力地回击了木氏土司在“改土归流”中一些不靠谱、无依据的传说,可谓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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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书内容

考虑到史料的完整性和使用的方便,本书分为“清代丽江文书档案汇编(文本卷)”和“清代丽江文书档案汇编(影印卷)”。“文本卷”分政治类、经济类、社会类、文化类4个部分,收录177篇,各卷按照时间排序。“影印卷”按照时间顺序排版,收录42篇;为方便阅读,左侧装订,课题组选取了文本较为清晰的原件进行剪辑。原始文档篇幅较长,每一篇文书前半部分为汉文,后半部分为满文,考虑到读懂满文的人少,而且汉文和满文的意思一致,故只选录汉文影印部分。

全书所收录内容涉及丽江社会的方方面面。如政治方面,有官员任免、官员丁忧、官员褒奖等,《丽江府志》中涉及的官吏多被提及。我们仅靠地方志获得的官员政声有所偏颇,如,丽江知府李盛卿,因为镇压东竹林寺有功,将赔款用于修建蛇山上的白塔,在丽江还留下他是如何题写“诚款培风”4个大字的民间故事,视为颇有政声的好官。殊不知,他在官场不是那么亨通,贬了再贬,降职、扣俸禄是常有的事,可以查看“奏为已革云南丽江府知府李盛卿在营立功请开复处分留省补用并免交捐复银两事”“奏为开复云南丽江府知府李盛卿办理教案善后碍难中缀请准留充要差暂缓送部引见事”“奏为已革云南丽江府知府李盛卿充当西防副营务处肖能督率请开复原官事”“奏为甄别云南丽江府知府李盛卿等员庸劣不职请旨分别革职降补事”“奏为四川巴塘夷匪滋事电饬云南丽江府知府李盛卿率营驰往弹压抚缉各情形事”“奏为甄别丽江府知府李盛卿等庸劣不职请旨一并革职事”等等。再如,“题为遵议云南丽江府民曹崙等赌博斗殴杀人案审明定拟并知府克尔图失察罚俸事”,说的是丽江知府克尔图因为辖区内发生命案被罚一个月俸禄。纵观其他知府涉及的命案,很少有知府被罚俸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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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木氏土司治理滇西北长达470年,在雍正元年“改土归流”政策下,土司改为了土通判。具体事件原委如何?学界和地方文史阐述差别很大。“请准木钟承袭云南丽江土通判”和“请准木钟改袭云南丽江府土通判”两份文书中就有不少信息供学界研究,如,文中提及“云南丽江土知府木兴病故,以侄木崇为嗣,未及请袭,又复病故,以木崇之叔木钟请袭”,说得很清楚:木兴病故,侄子崇承袭,但很快病故,没有办法,由木崇之叔叔木钟来袭职。结合《木氏宦谱》分析,木靖之后,木氏土司的承袭不是严格按照子承父职的规矩了,木靖之后由侄子木垚继承,之后由木垚次子木兴承袭职位。木兴之后由木垚的四子木钟承袭兄长职位,其间有个木崇就不得而知。木崇又是谁的儿子?又对照《木氏宦谱》,找到“木兴三弟木弘,子木崇”。又如,“请准木德承袭丽江府土通判”“请木德承袭云南丽江府土通判”两份文书中,就有关于木氏承袭土通判过程中需要条件和要求。“题请以木荫承袭云南丽江府土通判事”等两份文书中也是如此。这一时期木氏土通判的承袭过程值得认真梳理和研究,对传世“22代”“22世”还是“22任”提供有力证据。“题请以木荫承袭云南丽江府土通判事”一折记载了土通判承袭条件,“族无争职之人,夷众悦服,并无乞养、过继、异姓、庶出、诈冒、违碍等类,呈缴原领号纸,请袭丽江府土通判取具亲供宗图及族,司核舆承袭之例相符”。清政府方在任命土通判时,至少要审查“乞养、过继、异姓、庶出、诈冒、违碍”等6个方面的内容。而在“请准木钟承袭云南丽江土通判”一折提及,木钟承袭土通判审查时就有“臣以木兴在日居贪虐派累土人,至今控告不已。木钟在地方声名不好,亦不能管辖”。但是,木氏能继承的只有木钟合适,云南布政使李卫说:“悉皆远族,例应木钟承袭土通判之职,但木钟平日声名不好,今自丽江知府杨馝到任以来,查木钟行止,果能改过自新,彝众悦服,族无争职之人;亦无乞养、诈冒等弊,取具木改过自新。”可见,土通判的政治审查还是比较严格的。总之,关于木氏土司及“改土归流”后土通判的承袭,还有值得深入研究的空间。

文书中有不少的经济问题如矿产开发、土地赋税等。关于修建丽江、鹤庆、剑川府衙的请示事项多达12份文书之多,如,“为题请核估鹤庆丽江剑川等府州城垣修理工程需用银两事”“为题请核销鹤庆丽江剑川等府州修理地震倒塌城垣用过工料银两事”“为核议云南巡抚题请核估丽江府添设首县并典史等官添建衙署需用工料银两事”“为题请核销云南丽江维西等厅州县添建汛塘衙署兵房等项用过工料银两事”等等,这些值得深入研究。盐业是历代社会发展最为紧要的物资,历来受到政府重视。清代丽江府管辖兰坪等地盐业,并统称丽江井。从所收录文书看,涉及官员任免、奖惩就多达12条。这些虽然只是就事论事,但透露出当时很多盐业运输的社会问题,是研究清代丽江府盐业发展的直接史料。如,“题为会审云南丽江府参革知府张恩世昏愦不职一案依律拟徒请旨事”,讲的是乾隆二十五年到二十七年丽江府下辖的兰州盐业管理出现问题,其中提及,“丽江井盐自井至店,俱系夷民背送向定每背六十六斤,给脚钱四钱,不论钱价低昂,概折钱五百文。”当时盐夫运送一背盐为66斤,从老姆井到丽江府为5站,给脚钱银两4钱,折钱500文。但盐夫背到丽江后,收盐店主因盐潮湿为托词,少算3斤到5斤,扣108文到180文钱,引起盐夫怠工,进而由乡约派民夫背盐,府县补贴,扣发养廉银等,最终事发,难以收场。此类文书也证实了清代丽江府的管辖范围,包括民国时期的丽江县、永胜县、宁蒗县、鹤庆县、剑川县、兰坪县、中甸县、维西县、德钦县(清代属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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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当属本书的主要内容,涉及到具体人、时间、地点、事件始末。案件审理程序复杂,从乡约、知县开始撰写文书,上书到知府手中。知府在誊抄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提交云南巡抚。云南巡抚在所提交文本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再上书到吏部、法部等,经过各司部合议,最终提交皇帝钦定。同一件案件就有2份到4份文书,每份文书阐述案件内容,赘述4次至8次不等,附有知县、知府问询嫌疑人和相关人员的记录。如,“为审理云南丽江县客民刘凤山因解劝被斥口角争闹殴伤王万明越日身死一案事致法部”,这是由一根烟杆引发的一桩命案,最终提交到法部定夺处理。“为审理云南丽江县客民刘凤山因解劝被斥口角争闹殴伤王万明越日身死一案事致法部”,同为一件事,文书就存留有两份,不同级别提交的文书,内容基本相同,落款时间、落款人名不同。再如,“题为会审滇省丽江县夷民窝怒刷因无力完欠杀死王芝翁一家四命案依律凌迟处死请旨事”,事件起因是窝怒刷向王芝翁借粮食和肉,因不能按时归还,王芝翁提出要去牵他家唯一的小猪。窝怒刷假面答应归还,暗地里谋划如何杀了王芝翁。半夜,窝怒刷将王芝翁及3个未成年儿子杀死,并把王芝翁妻子锁在屋内,放火而去。本想一烧了之,但王芝翁妻子逃过一劫,遂向官府告发。窝怒刷归案后,层层上报至法部请求凌迟处死。这些案件背后折射出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百姓生活困顿,相互赊欠的情况时有发生,最终引发为刑事案件,值得深入研究。同时,反映了古代纳西族社会“一句不和便拔刀相向”的遗风。非故意踩断一根烟杆、13岁少年无意撞翻一个米盘、几匹驮柴骡马践踏了禾苗、询问一匹走失的骡子而引发械斗、因借了百十文钱而索债催逼,都引发了斗殴与命案,甚至是死伤多人的重大命案,至今看来都深为惋惜与叹息!仍可作为法治教育的鲜活教材。

社会事务方面,“题报丽江汛步兵刘泽之妻杨氏一产三男事”,听说杨氏一胎三男,折书送达皇帝手中,以为这是一件好事。如“题为旌表云南丽江府寿民剌宁等人事依议剌宁杨春先李连魁俱著加恩赏给上用缎一匹银十两”,讲的是对年过百岁的老人进行赏赐一事。丽江黑龙潭是著名风景区,内有龙王庙,是祈求风调雨顺的地方。“题为丽江县玉泉龙神功德在民请敕加封号事”,说的是当时如何灾情下祈求风雨,又如何显灵,上折请求加封一事。

丽江虽然处于边地,但在停科办新学方面在云南省算是很早的。1905年就创办丽江中学堂,1913年升为省立师范学校等。学校创办极其艰难,丽江知府彭继志等功劳卓著。“奏为现任开化府知府彭继志等员筹办丽江中学堂并捐银助学请分别给奖事”一折,详细记载了彭继志为创办学校捐资一事,“丽江府署任筹办丽江中学堂,规模整肃,为迤西道各属冠,建筑经费用至七千余金,皆躬自筹集,先捐廉银二千两,以为之倡。又同知衔云南禄劝县知县李崇朴,时委办丽江厘务,亦即捐银一千两,以继其后。由是阖郡绅民土司均各踊跃输捐,骤集巨金,实系该印委等提倡之力,造具履历清册详请奏奖前来。”为此,提请“给予随带加三级并赏给正二品封典”。崇尚新学、热心教育、慷慨解囊成为清末政府所倡导的新气象。

本书所收录事项按照内容统计,涉及官员升迁、任免事项90条,刑事案件50条,处罚、嘉奖官吏事项17条,经济事项11条,教育社会事务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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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书档案汇编》的价值

1.《文书档案汇编》是极为重要的丽江清代史料。清代丽江文献资料首推正史,但涉及内容多为沿袭元、明正史记载,略有补充。其次是乾隆《丽江府志》、光绪《丽江府志》,成为丽江最详实的地方文献。但地方志书不可能面面俱到,“志”有志的格式,文书档案一般不出现在其中,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只作简述,而没有专题记述。此外,个人日记、碑刻、诗文集也不记载官吏涉及的事件,因此说,这批文书档案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

2.《文书档案汇编》具有校勘其他史志的价值。以《文书档案汇编》所记载人物为例,“题为遵议云南省请以张恩世调补丽江府知府事”一折,讲的是丽江知府黄登谷因染病身故,云贵总督爱必达上折请求补缺,乾隆二十三年十一月就已经送达吏部,选派广西府知府张恩世补缺。说得很清楚。但,查乾隆《丽江府志》“秩官志”记载,“黄登谷,顺天大兴人,进士,二十四年任。”显然是志书记载有误,不可能二十三年病故之人,二十四年还到丽江任职。再如,接替管学宣后任丽江知府的江芑,乾隆、光绪的丽江府志书均载为“江峤”,其为一误;江芑真的担任过丽江府知府?江芑是云南按察使兼理布政司事务,没有说接任或兼任丽江府知府一事,《丽江府志》则记载“二年任”,即雍正二年。雍正四年,管学宣升任湖广粮道。这里面就有个问题,管学宣于雍正二年任丽江知府无误,江芑在二年也任丽江知府,难道一府有两知府衔?其为二误。如此等等。可见,这部分文书档案还有校正的价值。

3. 《文书档案汇编》具有教化资政的价值。《文书档案汇编》涉及大量刑事案件,因一根烟杆引发一宗人命案、13岁少年无意撞翻一个米盘引发人命案、几匹驮柴骡马践踏了禾苗引发人命案等等,这些案件都由一些琐事引起,最终酿成人命案,与现实重大案件何其相似。这些血淋淋教训在当下有警示、教化的价值。在反腐倡廉的新时代,清代丽江官员不作为、乱作为、贪图小利而受到惩处,与当下因贪污腐败而锒铛入狱的事何其相似;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仍然是社会所倡导的积极为官之道。可见,本书具有教化资政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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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余论

做学问需要克服一种很不好观念和认识——“鸳鸯绣出凭君看,莫把金针度与人”,说的是只给别人看成果而不是告诉别人核心技术。今天,做学问就需要开放胸怀,而不能闭门造车,更不能私藏史料唯我独尊。文献史料是公器,要让文献发挥出应有作用。两卷书本身具有工具书功用,吸引更多人来研究和使用这些文献。收集和整理这些文书本身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在收集和整理过程中发现的线索,未必在本书中完整出现,那就想办法把所见所闻提供给他者,给人方便,为推进丽江文史研究作贡献。基于此,笔者还想说说有关本书未收录的文书资料线索。

根据附录表所显示,以“丽江”2字在第一档案馆网站搜索,共获得677条目,其中83条为“高丽江”内容,即与朝鲜国交往的内容,剩余594条目均与丽江府相关,这与附录表条目数基本相当。通过认真阅读内容发现,320条为提及丽江府事,或是提及“丽江府知府”字样,内容均与丽江没有多少关联,或是某官吏曾在丽江为官而提及,主要内容实则谈其他事项。余下的274条中,近有80条为内容重叠或是文不对题,或是标题为汉文,内容全为满文,没有翻译成汉文文书,这部分没有录入。因此,全书录入条目达177条。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管理员介绍,目前还有大量文书处于整理阶段,还没有录入系统中,将会陆续录入供读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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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   浩

校对:周寿荣

二审:和继贤

终审:张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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