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牛栏江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决定补充辅助性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补充人数,条件
(一)补充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补充辅助性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历要求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学历以上;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退伍军人可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
5.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6.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有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二. 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形式进行招聘。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牛栏江镇人民政府3号办公楼104室执法队;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387128137。
(二)资格审查
牛栏江镇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考核面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牛栏江镇人民政府实施考核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核面试时间(请报名者确保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且保持畅通),考核面试人员按通知考核面试的时间要求,到牛栏江镇执法队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我镇根据综合考核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四)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拟聘人员到岗试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问题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公示期满后24小时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拟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报到上岗或不服从岗位调配、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2400元/月,转正后2700元/月。纳入工会会员,享受正式职工同等工会福利。
(六)聘用
试用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一年一聘。
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各招聘环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2.招聘期间,应聘者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资格审核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牛栏江镇人民政府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监督)电话:0871—67994016(9:00—17:00)
牛栏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