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中首次向受害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并联合有关部门对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五华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庭的法官在刑事案中发现,被害人小莉(化名)作为年仅12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由于家庭困难,长期忙于生计,因此疏于对女儿小莉的照护和教育,任由小莉经常深夜独自外出玩耍,最终导致小莉遭受不法侵害,身心遭受巨大伤害。
经五华区人民法院综合评估认为,该案被害人的监护人对被害人监护不力,与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有着密切的联系,存在严重的监护缺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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