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北京市人社局回应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发布”微博2022-01-29



故事要从2020年4月13日说起,当天,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执法人员对核桃箐后山水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一污水管正在向核桃箐后山水塘排水。
经调查了解得知:该污水管是村民熊某租赁核桃箐后山土地,后转租给其他租户做厂房和库房,同时承诺租户土地产生的废水由熊某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经查,该污水处理站设施未经审批验收投入运行,污水排入自然坑塘,污染外环境。经昆明市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核桃箐后山水塘水体已受到污染,水塘水体雨季期间溢流外排,存在下游水体污染风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2020年5月27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对熊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熊某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对损害环境进行生态修复,熊某无异议。
2020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与五华区检察院对该水塘污染生态环境事件开展联合公益诉讼。
2021年9月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被告熊某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9.3155万元。同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对被污染水塘水质进行净化,达标生态修复标准。
截止2022年1月,违法人熊某已缴纳完剩余的5.7455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至此,核桃箐后山水塘水体污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圆满完成。
据介绍,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将委托专业机构,连续三年对该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和水塘水质进行跟踪监测,实时掌握水质情况。
该案件不仅弥补了传统环境监管手段单一、行政处罚数额远远不达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的问题,还弥补了公益诉讼的主体缺失,促进了违法个人在案发后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了国家环境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为推动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五华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