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坑老犯罪从重惩处转!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31日对外发布文件,表示司法实践中,利用销售保健食品诈骗财物的现象较为突出。该类行为性质恶劣,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实施的保健食品诈骗违法犯罪令人深恶痛绝。对此明确,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利用销售保健食品或者其它食品诈骗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央视新闻)保健品坑老犯罪从重惩处转!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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